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德公岗〔2023〕1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 号)文件件精神,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就业科在全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个。
二、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我区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益性岗位
1.全日制在校生;
2.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3.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或股东等职务的人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满规定期限的;
5.已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年龄的人员;
6.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四、岗位设置
人社就业辅助性工作等。
五、补贴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德州市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1月20日
七、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由区人社局统一在区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德州市天衢新区红都路嘉源产业园(华业电气对面)办公楼六楼城乡公益岗管理办公室。即日起,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原件。(以上所需原件,审核后一律退还,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
(三)审核评议及面试。用岗部门进行初审及人员认定。初审认定通过后需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四)公示、备案。经用人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在岗位开发部门或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八、清退机制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0534-2799931
资料审核地点:
德州市天衢新区红都路嘉源产业园(华业电气对面)办公楼六楼城乡公益岗管理办公室。
